主旨:轉知內政部有關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自本(103)年12月1日起實施1案,請 查照並復轉知。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7日臺教綜(一)字第1030174885號函轉內政部本年11月26日臺內戶字第10312016791號函暨同年8月7日研商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相關事宜會議紀錄辦理。
二、按上揭會議決議略以,為不影響戶役政資訊系統運作效能,同時兼顧民眾使用之便利性,戶口名簿以「現住人口、省略記事」作為核發基準,再由申請人選擇是否列印非現住人口或記事。
三、自本年12月1日起,取消戶口名簿版本名稱,於戶口名簿不再列印甲式、乙式、丙式或丁式,以核發「現住人口、省略記事」為基準,另申請人並得選擇增加同一戶長戶內之非現住人口或詳細記事(態樣如附件1)。
四、為利民眾申辦貴管業務,惠請告知民眾需提供之戶口名簿態樣,如貴管已可透過戶役政資訊系統連結查詢所需戶籍資料,請多加利用該系統查詢,勿要求民眾提憑戶籍資料。
五、有關版本簡化前核發之戶口名簿(甲式、乙式、丙式及丁式),仍可供查驗使用。各機關(單位)如需確認戶口名簿所載資料是否為最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提供本年2月5日起核發之戶口名簿請領紀錄查詢功能(如附件2,網址:https://www.ris.gov.tw/zh_TW/webapply/581)。查驗方式如下:
(一)條碼輸入:使用條碼讀取機直接讀取新式戶口名簿下方條碼,選擇查詢類別後,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
(二)鍵盤輸入:輸入發證日期、戶號、戶長統號、流水號、戶籍所在地,選擇查詢類別後,輸入驗證碼按查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