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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04年度電子賀卡徵稿活動實施計畫,歡迎踴躍參加。
發佈單位:教務處 發佈類別:訊息公告 順序:1012 發佈日期:2015年05年29日

 臺中市104年度電子賀卡徵稿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依據本市104年度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辦理。

二、目的

為迎接教師節及農曆猴年新年到來,特舉辦『電子賀卡徵稿活動』,希望全市高中職及國中小所有學子結合藝術與資訊能力,製作溫馨且富創意的教師節及猴年新年賀卡來表達感恩與祝福之心意。

三、辦理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太平區車籠埔國民小學

五、參加對象:市內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生。

六、活動內容:

(一)、賀卡類別:教師節賀卡靜態類、教師節賀卡動畫類、猴年新年賀卡靜態類、猴年新年賀卡動畫類共四類

(二)、報名投稿方式:

104年5月25日(星期一)08:00至5月29日(星期五)24:00止,由學校教務主任或教學組長或資訊組長以教育局公務帳號上網報名,依賀卡類別分別報名。

(二)、報名人數限制:

依學校普通班班級數區分(完全中學及國民中小學各學制加總計算),36班以上每一類別至多4名(共16名)、13~36班每一類別至多3名(共12名)、12班以下每一類別至多2名(共8名),各類別名額不可流用。

(三)、評選方式:

遴聘藝術、美術、電腦繪圖專長之學者或教師,進行網路線上評審,依作品之主題、創意、美術技法及電腦技法評審之,斟酌作品質與量,決定入選佳作名額。

(四)、賀卡製作:

1.                   檔案格式只接受:swf、jpg、gif ,直式橫式不拘,檔案大小不可超過5MB。

2.                   靜態類作品像素大小指定1024x768 pixel或768x1024 pixel。(尺寸大小不符者,不予評選)

3.                   動畫類作品播放時間以不超過30秒為原則。(超過30秒者,評選時予以扣分)

4.                   不限親手繪製或使用圖庫進行美編設計(請注意著作權)。

(五)、賀卡上傳:

1.            完成報名後經email確認上傳帳號密碼後,即可上傳檔案。

2.            104年6月1日(星期一) 24:00截稿。

(六)、賀卡評選:於104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完成並公告之。

(七)、賀卡寄送:於104年9月14日(星期一)起建置於本市教育局電子賀卡網站提供學生及民眾進行電子賀卡寄送活動。

七、獎勵辦法:入選佳作之學生頒發局長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以玆謝及鼓勵

八、活動網址:http://ecard.tc.edu.tw/ecard/

承辦人員:沈俊達主任 電話: 22763928 #710 email: sct@tc.edu.tw

、注意事項:

(一)、作品內均不得出現姓名或校名及作者相關資料(違者不予評選)。

(二)、參選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如有侵權行為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並撤銷其參加及得獎資格。

(三)、參選作品著作權屬作者所有,臺中市政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承辦單位有複製公佈發行之權利(不另行付費)。

十、辦理本活動之工作有功人員得依本市教職員獎勵標準之規定核予獎勵。

十一、本實施計畫簽奉局長核定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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