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
一、 鑑定初選報名資格:就讀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 (以下簡稱甲組)或四升五年級(以下簡稱乙組)學生,且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一)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甲組二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乙組四年級上學期國語、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技定期評量成績總分在同年級或該班前百分之二十。
(二)具資賦優異潛能,資賦優異學生家長觀察推薦表、資賦優異學生教師觀察推薦表均達80分以上,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
二、 鑑定複選報名資格:通過初選者。 *鑑定程序中所有資料表格,甲組考生請用淺黃色A4影印紙,乙組考生請用淺藍色A4影印紙(若有需要代為印製報名表件,請於1/18前聯繫輔導室)。
*承辦單位及承辦組別:
一、臺中市北區太平國民小學:僅承辦二升三年級組 。
二、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僅承辦四升五年級組 。
三、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兼辦二升三年級組及四升五年級組。
*請有意願報名的學童家長於108/2/13(三)放學前將所需之報名相關表件以正楷字填妥,交到輔導室,以協助完成校內相關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