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02年3月8日中市衛疾字第1020022693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去(101)年國內出現高病原性禽流感動物疫情,且國際間禽流感疫情亦持續發生,為保護可能接觸H5N1禽流感病毒之人員,以及國人前往疫情發生國家或禽畜等相關業者,今(102)年延續辦理「102年人用流感A/H5N1疫苗自願接種計畫」。
三、有關前項計畫執行重點事項摘述如下:
(一)實施期間:本(102)年3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已接種第一劑,未於本年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劑接種者,可於本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接種對象:18歲以上(且不建議懷孕婦女)之「高病原性禽流感(HPAI) H5N1病毒操作人員、醫事防疫人員、禽畜相關業者、海岸巡、機場港口安檢與關務人員,或預定前往禽流感疫區國家之民眾」,並有自願接種意願,且未完成接種二劑人用流感A/H5N1疫苗者。
(三)接種地點:洽各區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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