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臺中市102學年度辦理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落實學校健康教育向下紮根,培養學生視力保健觀念。
二、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四格漫畫創作風氣,提供展出空間與觀摩學習機會。
三、以文字、繪畫及生活體驗,分享視力保健經驗,落實視力保健生活技能意涵。
四、增進學童對於視力保健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具有思辨、選擇與反省,進而認同、欣賞與實踐之能力。
五、落實藝術文化紮根生活,提昇本市藝術人文氣息豐富心靈生活。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神岡區神岡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忠孝國民小學、臺中市陽明國民小學、臺中市霧峰國民小學、臺中市烏日國民小學、臺中市建國國民小學。
肆、參賽對象:本市轄內各公(私)立各級中學、國民小學,自由報名。
伍、類別及作品規格:(以4K圖畫紙製作)
一、參賽組別:高中組,國中組,國小組分低年級(一、二年級)、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三組。一件作品限一位作者、一位指導老師。
二、參賽主題:以「視力保健」為範圍,自行命題。
三、手繪彩色作品,四格一式,紙張尺寸規格為四開大小,內容清晰,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直橫式均可,並標明主題,限平面創作,不可裱褙或護貝。作品限個人創作,每人參加競賽之作品以1件為限,不接受電腦列印作品,但文字部分不限。
四、作品報名表、著作權授權聲明書(如附件一、二)黏貼於競賽作品之「背面右下角」。
陸、報名
一、由本府教育局發文至本市轄內各公(私)立各級中學、國民小學,經學校評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比賽,以學校為單位團體送件。
二、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進行評選,入選作品將製作主題宣導用品廣為推廣。
三、凡參賽之作品均不退件,得獎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四、送件截止後不接受更改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請各校於送件時仔細核對姓名及作品名稱,不符規定者一律退件。
五、各校報名時須繳交作者簽附著作權聲明書暨授權書(如附件二),於日後如有發現抄襲情形,將追回已獲獎勵,請各校老師、承辦人員謹慎審稿。
柒、送件
一、日期:103年2月17日至24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送件方式:請各校將作品郵寄或親送至分區負責收件學校(清水區建國國小及霧峰區霧峰國小)。
三、收件地點:
(一)收件學校:清水區建國國小
1.送件學校:后里區、外埔區、神岡區、大雅區、清水區、大甲區、梧棲區、大安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新社區、和平區。
2.聯絡地址: 43648 臺中市清水區建國路10號,聯絡電話:26262334轉211,聯絡人:衛生組長田維仁組長。
(二)收件學校:霧峰區霧峰國小
1.送件學校:東區、南區、西區、北區、中區、北屯區、西屯區、南屯區、豐原區、石岡區、東勢區、潭子區、大里區、霧峰區、太平區、烏日區。
2.聯絡地址: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6號,聯絡電話:23393069轉726,聯絡人:衛生組長劉秀菁組長。
捌、評審與獎勵
一、由承辦單位敦聘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評定。
二、評分標準:主題內容35%,視覺表現(文字內容、繪畫技巧)35%,創意表現30%。
三、獎勵:各組錄取名額如下,依作品質與量得酌予增減名額,由市府依下列規定核發獎狀。
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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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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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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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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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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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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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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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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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嘉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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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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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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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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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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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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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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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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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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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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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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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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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獎狀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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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辦活動相關有功人員於活動結束後,視工作績效得依規定辦理敘獎。
五、得獎名單將於103年3月21日(星期五)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tc.edu.tw/。或神岡國小首頁http://www.wses.tc.edu.tw/http://www.skaes.tc.edu.tw/web/。
玖、頒獎:
得獎作品獎狀於成果發表會時頒發,若需展示推廣借用作品,請向神岡國小登記。
拾、附則: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出版者為限。
二、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三、參賽者如身分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五、主辦單位得視作品件數增減錄取名額。
六、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有展覽、攝影、出版及宣導之權利。
附件一及附件二請貼於圖畫紙後面【右下角】(敘獎憑證)
附件一
102學年度臺中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視力保健四格漫畫比賽報名表
學 校 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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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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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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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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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低年級組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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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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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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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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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
(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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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102學年度臺中市視力保健四格漫畫比賽甄選活動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
本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係臺中市 區 高中、職 國民中、小學 學生
參加 102學年度臺中市視力保健四格漫畫比賽甄選活動 作品
絕無剽竊他人著作權情事,如違所言,願自負法律責任。若作品得獎後,同意由主承辦單位以不同形式發行、推廣、保存及轉載,不索取任何酬勞、版稅。
此致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聲明人: 印
連帶保證人:家長 印
或老師 印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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