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參賽組別:
(一)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一到四年級)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三)國中組(含公私立國民中學)
(四)高中組(含高職及五專前三年)
五、比賽方式:採徵件評選方式,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
(一)書寫內容:以本局提供之例句(表1)為範圍,自由選句。
(二)作品規格:以四開(35x70公分)宣紙直式書寫。字體不拘,須加落款,不用裱褙,請詳細閱讀填寫報名表及同意書,並以迴紋針夾於作品左下角,請勿黏貼。
(三)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收件地址:100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政風室收,信封請註明「書法比賽作品」。